leyu·(中国)官方网站医疗废物分类有哪几种(附分类目录)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09-19
 leyu·(中国)官方网站医疗废物分类有哪几种(附分类目录)【导读】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leyu、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5类,具体分类目录如下。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物品、一次性使用

  leyu·(中国)官方网站医疗废物分类有哪几种(附分类目录)【导读】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leyu、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分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药物性和化学性5类,具体分类目录如下。

leyu·(中国)官方网站医疗废物分类有哪几种(附分类目录)(图1)

  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物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及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能够刺伤或割伤的废弃的医疗锋利器具,包括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如: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

  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弃的疫苗、 血液制品等。

  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组织、器官等;病理切片后废弃的组织、病理蜡块等。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 致癌性药物,如硫唑嘌呤、苯丁酸氮芥、萘氮芥、环孢霉素、环磷酰胺、苯丙胺酸氮芥、司莫司汀、三苯氧氨、硫替派等; 可疑致癌性药物,如:顺铂、丝裂霉素、阿霉素、等; 免疫。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leyu,与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等。

  第二十二条 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天到医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

  第二十六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第二十八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确保监控装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第三十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第三十一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

  第三十二条 各地区应当利用和改造现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和其他设施,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并达到基本的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

  第三十三条 尚无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1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市应当在2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期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

  1、每个科室将医疗废物内套在专用收集箱上,收集箱集中放在固定地点,在收集每一类废物的收集箱对应位置张贴好对应标识;

  6、将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就地高温消毒处理后,放入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箱;

  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处理程序由先毁形、消毒,再打包焚烧。现改为分类存放,集中储运进行消毒灭菌处理。采用多种方法,除了焚烧外,还有蒸煮法leyu、干热灭菌法、化学处理法、微波处理法、电子加速器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