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中国)官方网站医疗废物分为5类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10-08
 leyu·(中国)官方网站医疗废物分为5类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医疗废物分为5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塑料制品。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leyu·(中国)官方网站。包括手术中广生的废弃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组织、病理

  leyu·(中国)官方网站医疗废物分为5类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医疗废物分为5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塑料制品。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leyu·(中国)官方网站。包括手术中广生的废弃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组织、病理腊块等;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医疗废物标志的职业卫生防护举措,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预防其受到健康损害。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第二十三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处置设施或者设备;具有保证医疗废物平安处置的规章制度。第二十四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平安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至少每2疗卫生机构收集、运送一次医疗废物,并负责医疗废物的贮存、处置。第二十六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到达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第二十七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运送医疗废物过程中应当保证平安,不得丢弃、遗撒医疗废物。第二十八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保证监控装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第二十九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标准。第三十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档案,每半年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第三十一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医疗卫生机构收取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规定支付的医疗废物处置费用,可以纳入医疗本第三十二条各地区应当利用和改造现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和其他设施,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并到达根本的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第三十三条尚无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水平缺乏的城市,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市应当在2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在尚未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期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确定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方式和处置单位。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根据责任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以及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等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第三十七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交换监督检查和抽查结果。在监督检查或者抽查中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存在隐患时,应当责令立即消除隐患。第三十八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核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予以公布。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时,有权采取以下举措: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第四十条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临时控制举措,疏散人员,控制现场,并根据需要责令暂停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者组织制定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的,由上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限期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或者组织制定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并可以对政府主要、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发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时未及时采取减少危害举措,以及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本条例的规定发给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经营许可证的,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收回违法发给的证书;并可以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 的,处2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罚款: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leyu·(中国)官方网站、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未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举措的;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 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或者运送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的; 未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卫生学效果进行检测、评价,或者未将检测、评价效果存档、报告的。 第四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 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环境保护、卫生要求的; 未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车辆运送医疗废物或者使用运送医疗废物的车辆运送其他物品的; 未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或者监控装置未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第四十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根据各自的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 罚款; 逾期不改正的,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 追究刑事责任: 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在非贮存地点倾倒leyu·(中国)官方网站、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 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 〔四〕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标 未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到达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 理系统的; 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根据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第四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未到达国家规定标准的 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 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 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撤消 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发生医疗废物流 失、泄漏、扩散时,未采取紧急处理举措,或者未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由县级以 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文档如有冒犯,请站内留言,谢谢! 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 的责任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 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 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 由原发证部门 暂扣或者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 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无正当 理由,阻碍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执行职 务,拒绝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或者不配合执法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 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根据各自的责任责令改正, 给予 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撤消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 可证件;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条例?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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