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湘潭创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10-11
 leyu湘潭创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创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leyu、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leyu湘潭创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创新塑胶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leyu、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湘潭创新塑胶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于湘潭县易俗河镇宝塔村烟竹组建设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改扩建项目。项目利用原厂房,不新增用地。主要产品为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

  1、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leyu、污污分流要求建设排水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清洗废水经沉淀冷却处理后循环使用;生产冷却水经冷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浇灌,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确保有机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标准限值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塑料加热熔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采取车间通风、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破碎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leyu,通过采取车间内通风换气、定期清理地面等措施,确保厂界废气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布局。应远离噪声敏感点,并采取必要隔音降噪措施,有效减轻生产设备噪声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将各类固体废物分门别类进行标记、收集、贮存和处理。废塑料热熔挤出时产生的废过滤网及滤渣、集中收集外送至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具有有资质单位处理。所有危险废物贮存、转运须备有转运台账,并报环保局备案检查。生活垃圾、沉淀池泥渣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