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关于年产100万包秸秆秧托蛋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10-11
 leyu关于年产100万包秸秆秧托蛋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栋闲置厂房,占地面积2000㎡。项目新建1条蛋托、秧托生产线,内设、水力碎浆机leyu、成型设备及烘干等生产设备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秧拖20万包、蛋托80万包的生产能力。  2022年9月27日leyu,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

  leyu关于年产100万包秸秆秧托蛋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栋闲置厂房,占地面积2000㎡。项目新建1条蛋托、秧托生产线,内设、水力碎浆机leyu、成型设备及烘干等生产设备等,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秧拖20万包、蛋托80万包的生产能力。

  2022年9月27日leyu,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04-01-714834)。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搅拌机和3号匀浆池的秸秆颗粒、颜料及石灰石等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生物质燃烧和烘干废气经烘箱上方引风机负压收集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主要污染物VOCs不得突破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二)按要求进行雨污分流,脱水浆液排入均浆池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水力碎浆滤渣和生物质灰渣等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定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废润滑油、润滑油桶等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匀浆池和水力碎浆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对一般固废贮存库和生产区进行一般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设置火灾报警、自动喷淋等风险防控设施设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申领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县经信局、河口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抄送:县经信局leyu,县应急局,河口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六安思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