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关于印发靖远县废弃矿井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10-25
 leyu关于印发靖远县废弃矿井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近期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消除全县范围内废弃矿井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靖远县废弃矿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消除县域范围内废弃矿井安全隐患,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2021年5月份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对

  leyu关于印发靖远县废弃矿井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近期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消除全县范围内废弃矿井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靖远县废弃矿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消除县域范围内废弃矿井安全隐患,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2021年5月份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对辖区内废弃矿井开展全面排查的通知》(靖安委办发〔2021〕19号),经各乡镇深入摸排上报,我县现有多处未填埋废弃矿井,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特制定本方案予以彻底整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爱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国网靖远县供电公司等部门抽调专人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组织车辆、人员、并申请专项工作经费具体负责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乡镇政府要将废弃矿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leyu,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措施要求,精心部署安排,扎实推进专项整治。

  各乡镇政府是辖区内废弃矿井整治和监管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leyu,确保工作成效。切实加强对废弃矿井的监管,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2、拆除设施设备leyu。拆除废弃井口相关的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为避免安全事故,不得拆除废弃井口内的任何设备),切断供水、供电、通讯等管(线、恢复地表地貌。平整井口场地,对存在安全和环境隐患的废弃关闭矿井要进行复垦复绿。

  4、树立警示标志。在废弃矿井重点区域和明显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明关闭单位、关闭时间、关闭原因等相关信息。

  (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整治关闭的各类废弃矿井,要分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要特别注重源头治理和前端管控,建立、完善和落实日常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