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10-28
 leyu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leyu。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2021年已对既有锅炉已申请报停,本次迁建项目从克拉玛依油田重油开发公司61#处理站以南

  leyu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0月1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leyu。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2021年已对既有锅炉已申请报停,本次迁建项目从克拉玛依油田重油开发公司61#处理站以南150米处搬迁至克拉玛依区红山油田生产区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设置1台25t/h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配套附属设备(由原场地移装至本次项目厂区进行安装调试使用),新建干煤棚及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本次注汽能力18×104t/a。给水、配电依托油田现有公用工程。锅炉年工作时间为300d,燃煤消耗量27600t/a。项目总投资300万元leyu,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机械车辆不得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地表原貌。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防止扬尘污染。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废气治理采用炉内喷钙法脱硫+烟气脱硝(SNCR)+布袋除尘器工艺,经处理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通过一根45m高烟囱排放(排放口DA001)。

  干煤棚全封闭,棚顶上部采用防风抑尘网,配备洒水抑尘设施;输送皮带为全封闭结构,对落煤点采用密闭防尘措施;粉煤灰仓、石灰石粉仓均为全封闭结构,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分别通过1根15m排气简排放(DA002、DA00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监控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要求限值。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粉煤灰、燃煤渣及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项目运营时leyu,日常生活依托油田生活基地,厂区无生活区,故不产生生活垃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