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中国)官方网站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3-09-17
 leyu·(中国)官方网站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分别为丁当镇垃圾转运站、丁当镇村级垃圾转运站、雁江镇垃圾转运站、乔建镇垃圾转运站、那桐镇镇级垃圾转运站、那桐镇村级垃圾转运站、南圩镇村级垃圾转运站、南圩镇百朝垃圾转运站、布泉乡村级垃圾转运站、城厢镇小林村级垃圾转运站、城厢镇敏阳村级垃圾转运站;在建中的古潭垃圾转运站。共配备个转运箱体)

  leyu·(中国)官方网站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分别为丁当镇垃圾转运站、丁当镇村级垃圾转运站、雁江镇垃圾转运站、乔建镇垃圾转运站、那桐镇镇级垃圾转运站、那桐镇村级垃圾转运站、南圩镇村级垃圾转运站、南圩镇百朝垃圾转运站、布泉乡村级垃圾转运站、城厢镇小林村级垃圾转运站、城厢镇敏阳村级垃圾转运站;在建中的古潭垃圾转运站。共配备个转运箱体)。各转运站和转运设备已经全部移交乡镇运营管理;运营费用均由乡镇从县财政安排的清洁经费中调剂开支。

  全县共有生活垃圾处理厂(站)共6个,分别为华侨管理区片区垃圾处理厂、布泉乡垃圾处理厂、都结乡垃圾处理厂、屏山乡垃圾处理厂、南圩镇村级垃圾处理站leyu、雁江镇村级垃圾处理站。项目均为2016年-2017年建设的农村生活垃圾两年攻坚项目,各项目自2017年8月份起陆续调试运行至今,设备工况平稳,2018年2月起各项目分别由所辖乡镇政府和县住建局临时委托第三方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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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收集模式单一。除了布泉乡委托清运队收集转运外,乡镇均由保洁员自行收集清运,村屯保洁员工资低,基本上只将生活垃圾堆放到村口、屯口的垃圾池,再由乡镇政府安排集镇环卫工人或请社会车辆清运。由于没有具体的责任主体和运行体制,造成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不彻底,甚至无人清运。

  2.设备设施不足。部分村屯只发放有斗车,个别村屯配有少量电车或手扶拖拉机,从村屯到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清运车辆太少,无法满足清运要求。各村屯保洁员基本只负责将生活垃圾清运到村屯口的垃圾池,从垃圾池到转运站或处理厂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无人员和车辆清运。

  3.长效保洁经费不足。保洁经费主要由县财政划拨、群众自筹,经费筹措渠道不多,按每3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标准,每月划拨保洁员补助经费300元/人。乡镇普遍反映清洁乡村工作经费不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维护更新、清运成本、保洁人员工资的刚性支出较大,难以保障正常运转。

  1.无管理人员。各垃圾转运站建成之后,一直没能配备管理人员和车辆驾驶司机,目前均由乡镇环卫工人临时负责转运。

  2.转运经费缺少leyu。各垃圾转运站建成之后,转运经费少,只有县财政每月安排生活垃圾工作经费平均每个乡镇2万元,转运经费长期不足,只能从政府办公经费调剂安排。

  (一)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各单位工作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建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采用“公司收运处理、乡镇主体管理、部门行业监督”的运营管理模式,即分片区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乡镇履行属地主体管理职责;部门履行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运营模式。

  县住建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负责推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指导各乡镇采用先进适用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和技术;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行业的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负责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按属地管理原则,承担主体责任,明确各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及措施,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机制,落实农村环卫管理机构,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组织各村屯收取保洁费,对保洁费收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街道、村屯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工作;对各村屯保洁工作进行考核。

  各行政村作为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保洁、收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机制,根据村情民情和家庭、人口等情况按一定标准统一收取保洁费,用于补助日常保洁;配合垃圾转运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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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根据实际,全县分成3个片区,分别为东片区、西片区、中片区。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专业公司分3个片区对农村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包括各村屯农村生活垃圾、集镇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及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运营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1.运营方式: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采用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即将全县分片区进行发包,承包方一次性包干,负责提供村屯垃圾桶设置、清运车辆配备、清运工组建、人员工资安排等劳动保障。

  2.成本测算:组织专业测算公司对各片区各村屯数量、人口数量、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统计,对垃圾桶设置布局、转运线路、转运距离、转运车辆、工人配备、清运标准、油耗材耗等进行生活垃圾每吨转运成本测算评估,将测算评估结果作为招标标底。

  3.清运标准:集镇(不含县城)垃圾一日一清,村屯垃圾两日一清,所有转运车辆均使用密闭式运输;负责由所在村屯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桶)清收,转运至垃圾处理厂及填埋场指定地点内。

  5.原垃圾转运车辆处置:对现有的转运机动车辆进行分类统计、按程序评估;对报废车辆封存,依法报废处置;对还在合法行驶年限内的密闭式垃圾转运机动车辆按评估值依法转让,由中标公司接收原乡镇所使用的密闭式垃圾转运机动车辆;对还在合法行驶年限内的非密闭式垃圾转运机动车辆经评估后公开拍卖。

  雁江镇:东义村、东礼村、渌龙村垃圾运往雁江村级垃圾处理站处理,右江南岸各村屯生活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填埋。

  那桐镇:右江南岸各村屯生活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填埋,右江北岸各村屯生活垃圾运往华侨管理区片区垃圾处理厂处理。

  丁当镇:除联合村外,各村屯生活垃圾全部运往华侨管理区片区垃圾处理厂处理,联联合村生活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填埋;

  南圩镇:南圩社区、连安村、光明村、灵利村、大同村、三宝村及杨湾片区各村屯生活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填埋;古信村、四联村、帮宁村、多林村、南兴村、望朝村垃圾运往南圩村级垃圾处理站处理。

  都结乡:三乐村垃圾运往县城垃圾填埋场填埋,除三乐村外的其他村屯垃圾运往都结乡垃圾处理厂处理。

  (三)加强垃圾处理厂(站)运营管理。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对6个生活垃圾处理厂(站)的运营费用测算、成本评估、运营单位的采购;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垃圾处理厂(站)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等。

  (四)实施步骤。1.方案制定。由县住建局草拟《隆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各单位、各乡镇(华侨管理区)意见建议,组织人员论证修改后报县委、县政府审议(时间安排:2019年1月1日-2019年5月31日)。2.费用审定。县住建局负责组织专业测算公司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费用测算、核对、委托第三方评估;会同县乡村办、财政局等审核各运营费用,提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采购控制价后,报县委、县政府审议(时间安排:2019年6月1日-2019年10月31日)。3.服务采购。县级审议运营控制价通过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服务工作由县住建局严格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采购,一般运营管理期限为3年,采购中标后及时签订运营管理协议。具体的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在采购合同中约定(时间安排:2019年11月10日- 12月10日)。4.运营考核。县住建局牵头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考核机制;会同乡镇定期和不定期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公司运营管理情况、工作成效等进行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扣减运营管理费等处罚;定期对运营管理单位进行服务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再次服务采购限制报名依据(时间安排: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强化组织领导leyu。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均采用向社会购买(即委托第三方)方式进行。县住建局要做好经费测算,县财政局要䞼经费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相关单位要拓宽筹资思路,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整合资金加大社会引资力度,积极采取市场化方式开展融资,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立督查工作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运营管理工作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工作进度、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工作滞后的部门进行督查和指导,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县督查考评办;因不作为、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运营管理工作。在各类媒体上开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转运、处理运营管理工作宣传专栏,跟踪报道工作推进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提高人民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为全县顺利推进美丽隆安乡村建设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工作人员从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办公室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