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yu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2023年度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9-18
 leyu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2023年度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23年,全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建部、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降碳减污、绿色低碳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结合“迎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工作,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行动。

  leyu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和县2023年度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2023年,全县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总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住建部、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降碳减污、绿色低碳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结合“迎亚运”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名工作,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行动。

  (一)实施总量控制制度。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要根据我县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制定生活垃圾总量控制计划,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产生量、源头减量、处理量、具体措施、职责分工等内容,做到生活垃圾增长与人口规模、经济发展趋势相匹配。2023年,人均生活垃圾增长率低于常住人口的增幅。(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工作均需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全面提升分类质量。重点对居住小区(村)等人口集聚区域实施精准精细分类,建立健全督导员、巡检员、执法人员等队伍,压紧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第三方垃圾分类运维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的分出比重。到2023年底,全县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达24%以上。同时,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垃圾投放设施,推行“定时定点”“智慧账户”“物业+”等行之有效的适用分类模式,到2023年底,居住小区、商业街区定时定点投放清运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深化示范创建。加大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示范片区创建力度,2023年,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4个、示范村10个、示范片区1个,60%以上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建成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建立复查评估机制,对已创成的按不少于20%的比例开展“回头看”,对于达不到标准的,督促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退出示范名录。(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国投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聚焦重点领域环节。严格落实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标准,在新建的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等项目,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加大对居住小区、公共场所、城中村、村庄等投放收集点的建设改造力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重点加强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家乐、民宿、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高等院校、医院等场所(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云和经开区、县卫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回收网络布局。加快回收站点建设,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设置便民回收点,提高回收便利性。2023年,新增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网点10个。对于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鼓励“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线上预约+线下回收”、设置自动回收机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持续推进标准化分拣中心建设,到2023年底前,建成1座以上标准化分拣中心。(县经商局、县供销联社、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回收龙头企业通过整合、兼并等方式,推动产业化发展。加大玻璃、纺织、塑料等大品类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的培育力度,建立回收企业与利用企业有机衔接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就地就近利用。鼓励因地制宜建设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等专业型分拣中心和交易场所,持续推进城乡环卫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到2023年底,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4%以上。(县经商局、县供销联社、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过度包装治理。推动包装企业技术创新和绿色认证结果采信应用,不断提升绿色包装应用比例。引导商品生产者使用简约包装,重点开展月饼、茶叶等传统节日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治理。督促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经营者优先采用可循环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并减少包装物的使用,2023年,县内主要品牌寄递企业对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90%,年底前使用可循环快递包装的邮件快件达到10万件,回收复用质量完好的瓦楞纸箱10万个。(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塑料污染治理。聚焦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书店等重点场所,强化主体责任,督促经营户合规使用塑料袋。持续创建绿色商场,对完成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商超进行抽查,巩固绿色商场创建成果。开展宾馆(酒店)、农家乐、民宿等住宿服务经营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扫盲”行动,到2023年底,所有住宿服务单位(场所)基本实现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持续抓好县城建成区餐饮堂食一次性塑料餐具禁限管控,到2023年底,县城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推动县城建成区农贸市场建立集中购销制,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经商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反对餐饮浪费。开展节约型机关和绿色食堂创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带头践行光盘(光瓶)行动,按需备餐、供餐,杜绝餐饮浪费。支持行业协会、企业等制定绿色餐饮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行业自律规范,广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标准宣贯活动。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内容。鼓励有条件的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单位(场所)配备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就地化处理,并确保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县发改局、县国投集团、县市场监管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等以节能型机关、“零碳”公共机构创建为抓手,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使用频率,2023年,全县绿色采购比重不低于80%。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实行双面打印,倡导使用环保再生纸等再生资源产品,不得在内部办公场所使用一次性杯具。建立公共机构资源回收利用长效机制,加强废旧电子产品、办公用品等分类收集和循环综合利用。(县发改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国投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运输车辆配置。依据城市规模变化,结合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开发区运力需求,全面梳理城乡运输车辆现状,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能力平衡表,配置密闭压缩、环保高效、标识规范的运输车辆。加快淘汰报废车辆,及时改造或更换“跑冒滴漏”不合格车辆,优先购置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收运车辆。同时,加快农村地区分类运输车辆提标改造,支持以乡镇为单位,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统一开展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中转站改造提升。按照“密闭压缩、降噪除臭、渗滤液处理”全配套的要求,重点对臭气收集、渗滤液处置不规范,设施功能老旧的中转站进行技改;对无法改造的,通过整合、异地新建等措施,统筹推进改造提升工作。2023年,完成中转站改造提升1座。同时,结合行业专项体检,规划建设一批生态环保、功能完备的大中型中转站,提升城乡转运能力。(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收集转运效率。科学设定转运服务半径,明确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做到分类运输、日产日清。推广“定时定点”“公交化”收运模式,鼓励采用“以桶换桶”、预约收运等方式,缩短垃圾桶滞留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内),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通过安装车载定位、实时监控、车载称重等系统,提升监管能力。同时,按照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及时将有害垃圾运送至县环卫中心有害垃圾集中临时贮存点进行贮存。2023年底,完成新建有害垃圾暂存点1座。积极引入专业化收运处置第三方服务企业,对有害垃圾进行专业收集、运输和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委托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处置。(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优化分类处置体系。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要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改造计划,以垃圾桶破损、标志标识不规范、垃圾桶清洗区污水管网错接漏接等为整治重点,全面改善投放收集设施等站点环境。支持有机肥生产企业合理利用经集中无害化处置的易腐垃圾产物,用于有机肥、栽培基质、生物炭等生产,促进易腐垃圾肥料化利用,提升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到2023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4%。(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填埋场综合治理。按照“环保达标、风险可控、经济合理”的要求,全面实施填埋场封场、生态修复、开挖筛分等“一场一策”治理,鼓励采用开挖筛分处置方式进行治理,有效减少陈腐垃圾,腾出土地空间。2023年,实施综合治理1座。开展填埋场治理后效果评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全生命周期监管。(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综合处置能级。建立健全装修、大件、园林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采用“就地处理+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技术和模式,提升资源化利用能力。合理布局园林绿化垃圾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积极探索在生物有机肥、秸秆燃料、有机覆盖物、有机基质、垃圾焚烧发电等方面的应用。(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协同共治能力。积极推进易腐垃圾产物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置,并配套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打造一批示范工程和应用示范基地leyu·(中国)官方网站,建立长效监测监管机制。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联合印发的《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推荐名录》,加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运输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确认、联单等制度,做到专车专运,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收混运。对于符合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协同处置,应优先保障生活垃圾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开展江河湖泊垃圾专项清理整治,深化船舶垃圾分类收集,加强港口leyu·(中国)官方网站、码头、装卸点生活垃圾接收设施设备监管,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数智赋能。迭代升级县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监管平台,建立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体系,着力打造源头精准智控、收运全程监管、掌上服务等应用场景。建立以县分类办为牵头单位的综合评估机制,搭建省级评估功能模块,每半年对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排名通报。深化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执法等多跨协同,推动信息互联互通,提升整体智治水平。(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突出规划引领。开展城市生活垃圾领域专项体检,排摸行业底数和短板弱项,系统梳理行业现状、设施建设运行和专项规划适应情况,修编完善本地区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3年10月前,建立形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经商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创新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落实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重点推进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完善组织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目标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配齐补足各级分类办人员队伍,加强督导员、巡检员等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通报工作机制。(县分类办负责)

  (二十二)强化基层治理。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县直机关、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联动机制,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积极推行群众自治,统筹街道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力量,定期开展协商,把垃圾分类等融入居民(村民)公约、行业规范。(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深化“八进”宣传。持续开展以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每年组织专题培训不少于2期。从课堂教学、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个角度入手,着力提高学生群体的垃圾分类知晓率,引导师生做垃圾分类的积极践行者,学校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县直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广泛发动工、青、妇等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实践活动。鼓励群团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通过线上互动、线下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搭建好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的桥梁。县乡二级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垃圾分类志愿活动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创新宣传载体。强化新闻引导、公益广告覆盖、科普教育基地培育、典型示范、先进人物等主题宣传,积极打造线上线下、荧屏声频互为补充的立体化、度宣传格局,着力培养群众分类意识和习惯leyu·(中国)官方网站,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各乡镇(街道)、县直机关每季度主题活动和主题报道各不少于1次,每月通过相关平台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强化执法检查。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坚持专项执法与联动执法相结合,对照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大对垃圾不分类、混收混运、违规销售塑料制品、违规使用一次性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执法保障,维护条例严肃性,依法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备注:1.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无害化处理率×20%+资源化利用率×35%+城镇分类收集覆盖面×25%+回收利用率×5%+易腐垃圾处理量有效占比×15%+有害垃圾处置量年增幅10%以上加1%(封顶加1%)-每超标排放一次扣0.5%-人均生活垃圾量增幅每超1个百分点扣0.5%。